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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服 务 内 容
  一、 单位委托代理
  1、 代管职工档案,收存整理档案材料;
  2、 为职工从事合法活动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;
  3、 代办职工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;
  4、 代办职工退休申报手续;
  5、 代办职工转正定级、档案工资调整和身份、工龄认定手续;
  6、 办理职工劳动关系转移手续;
  7、 代管党、团组织关系;
  8、 推荐所需人员、办理录用备案手续、代办劳动合同鉴证;
  9、 代理与劳动保障事务相关的其它事务。
  二、 个人委托代理
  1、 代管档案,收存整理档案材料;
  2、 为其从事合法活动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;
  3、 提供就业信息,推荐就业和再就业;
  4、 代办养老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、缴纳手续;
  5、 代为申报办理退休手续;
  6、 代管党、团组织关系;
  7、 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;
  8、 办理出国、出境政审;
  9、 代理与劳动保障事务相关的其它业务;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服 务 程 序
  一、 单位委托代理
  1、 单位持介绍信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(分支机构须另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)、拟托管人员名单,提出申请;
  2、 本中心审核档案;
  3、 签订代理协议书,办理档案移交等手续。
  二、 个人委托代理
  1、 本人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一寸近照及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,提出申请;
  2、 本中心出具函件调档审核;
  3、 签订代理协议书,交纳档案管理费;
  4、 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。
  三、代理协议期限
  协议期一般为1-3年,协议期满可办理续签手续。

每年1—3月缴纳当年医疗保险金,每月1—15日缴纳当年养老保险金。

  联系部门:宝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部
  联系电话:3658891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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